更新时间:2026-02-19点击:478
为适应市场发展和投资者需求,我国期货交易所对交易时间进行了调整。具体变动如下:
1. 交易时间延长:部分期货品种的交易时间从原来的9:00-11:30和13:30-15:00延长至9:00-15:00。 2. 夜盘交易时间调整:部分期货品种的夜盘交易时间从原来的21:00-23:30调整为21:00-23:00。为防范市场风险,交易所对涨跌停板制度进行了调整,具体如下:
1. 涨跌停板幅度调整:部分期货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从原来的10%调整为20%。 2. 涨跌停板实施时间调整:涨跌停板制度在交易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实施,竞价时间延长至15分钟。为降低交易成本,交易所对部分期货品种的手续费进行了调整,具体如下:
1. 手续费率下调:部分期货品种的手续费率从原来的万分之0.18下调至万分之0.16。 2. 手续费收取方式调整:部分期货品种的手续费由按手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收取。为提高市场流动性,交易所对保证金制度进行了调整,具体如下:
1. 保证金比例调整:部分期货品种的保证金比例从原来的10%调整为8%。 2. 保证金收取方式调整:部分期货品种的保证金由按手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收取。为提高交易效率和透明度,交易所对交易规则进行了优化,具体如下:
1. 交易指令优化:交易所对交易指令进行了优化,增加了部分交易指令类型,方便投资者进行交易。 2. 交易信息披露优化:交易所对交易信息披露进行了优化,提高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。为防范市场风险,交易所加强了风险控制措施,具体如下:
1. 增加风险警示:交易所对部分高风险期货品种增加了风险警示,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。 2. 严格监管:交易所对市场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监管,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。 本次期货交易规则新变动旨在提高市场效率、降低交易成本、防范市场风险。投资者在参与期货交易时,应密切关注交易所发布的最新规则,合理配置资金,谨慎操作。